个人独资企业在过去的几年可谓是深受广大老板的喜爱,其主要原因还是个人独资企业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,可申请享受个人经营所得核定征收。
自2022年,相关部门就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税收政策,其中关于个人独资的政策基本上是日趋严格,从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公告就可以看出,公告指出取消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收益的核定征收,一律改为查账征收。
还有就是去年一些明星主播利用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虚构业务偷逃税款,均受到了国家严厉的查处,种种迹象表明,2022年核定征收的个人独资企业将会受到严格稽查,个人独资企业征收政策也将会陆续取消。
那继个独陨落之后,个体户又被老板们争相看作是个独的替代品,那今天就带大家了解一下个体户的涉税风险。
很多人认为个体户不同于公司,是不需要刻章的,也不用开对公账户,不用交社保,不用记账、不用报税甚至可以不去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。真的是这样吗?不去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,税务局就不会上门找人了,这样想那就是大错特错了!
如果个体户未按期申报纳税,那就会被认定为非正常户!去年,国家就针对这一行为进行了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。
更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利用开设多家个体户,虚构业务交易,将公司利润在税前转入个体户,通过个体户少缴税款,这就是俗称的洗钱,情节严重的是要构成刑事犯罪的。
近日,一公司利用多家个体工商户税务筹划被稽查!
经检查,该单位于2019年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,利用镜湖区杨国斌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部、镜湖区李伟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部、镜湖区陈友阳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部、镜湖区李双丽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部、镜湖区蒋寒梅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部等单位虚开的62份增值税专用发票,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增值税税款和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,造成少缴税款,构成偷税。
最终,该公司被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稽查局处以罚款44197.07元。
关于税务知识及税务风险并不是所有人都了解得一清二楚的,接下来,小编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个体户的注意事项与风险。
问题一:开票内容与实际发生业务不匹配
问题二:人员与业务规模不匹配
问题三:经营范围广而杂
问题四:个体户税后利润随意转移
问题五:不设置账簿,不记账
问题六:未按照规定报税
问题七:不办理税务登记
问题八:不缴纳社保
问题九:个体户不开设对公账户
问题十:个体户业主取得的工资薪金作税前扣除
问题十一:不缴纳印花税
问题十二:不按照规定报送工商年检
谈到这里,很多老板们会说,没关系,我违规操作完,马上去注销就可以了,那注销后是不是就不会被查了!
给大家看一个真实的税务局稽查案例:
根据南市税一稽罚[2022]48号,税务局在2021年11月12日-2022年3月24日,对某建材经营部2020年5月9日-2021年6月30日期间的涉税情况进行了检查。该个体户的基本信息及被检查出来的违法信息,我们给大家做了一个简单的总结。
一、该个体户基本信息:
二、违法事实大致如下:
1、该个体户在经营期间,竟然从来没有跟税务机关领购过发票,也没有货物的购进记录。
2、该个体户通过税务自助机开了12份增值税专票,价税合计1170万元,受票单位是南宁某防水公司,且代开的专票都进行了纳税申报。
3、该个体户资金往来记录存在异常,具体异常点如下表所示:
同时谢某的个人账户在2020年7月28日-个体户注销期间,只收到了南宁某防水公司的转入资金1170万元,这个金额跟上面提到的专票价税合计金额一致,形成资金回流1114.2万元,占开票金额95.223%。
4、受票方南宁某防水公司,无法提供相关货物的物流信息,并且该个体户及谢某个人的银行账户,均无支付物流款项的流水明细。
5、该个体户的银行流水记录中,也没有发现跟经营相关的诸如房租、水电、工资等费用支出明细,这个不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情况。
三、最终处罚
最终,该个体户被税务局认定为存在虚开行为,处罚款11万元。
这个案例的主要看点在于,即便个体户依法进行了注销,仍然会被税务局检查和处罚,算是打脸了那些认为:公司注销了,税务局就管不着我了的人。
提醒大家注意的是,根据相关规定,正常税务局的追查年限是3-5年,但如果企业(包括个体户)存在偷税、抗税、骗税的行为,可以被无限期追溯。
如今金税四期正式启动,在税收大数据和智慧稽查之下,无论是个体户还是公司的涉税违法行为很难逃过税务局的法眼,想要了解合法合规合理的税优方法吗?请联系小编哈